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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协议

更新时间:2022-02-28  浏览次数:69389次

本经销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GNAME.COM PTE. LTD. (以下简称”Gname”)和您达成,自您以电子方式在线接受本协议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规范了您作为Gname的经销商的条款和条件,及您向自己的客户出售Gname的产品和服务的行为。本协议中的规定不应被视为赋予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益。
在本协议中,术语“我们”“我们的“指的是Gname,而术语“您”“您的”“经销商”指的是接受本协议的任何个人或实体。
我们有权随时变更或修改本协议、以及有关经销商政策或服务的任何限制或约束,此类变更或修改在发布到Gname网站时立即生效。如果您在此类变更或修改后使用了该经销商协议,则表明您接受本协议和经销商政策的修订版本。如果您不同意遵守,请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我们可能会不定期地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您有关本协议的变更或修改。因此,请务必确保您的账户信息为最新的。如果由于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不准确、未更新而导致您未能收到我们的电子邮件,则我们对此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您以电子方式在线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及我们的所有其他相关在线协议。

1.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协议中另有定义,下列词语均应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1.1Gname官网:是指域名为GNAME.COM的互联网网站。
1.2Gname账号:是指Gname根据用户的注册行为而生成的一串数字凭证,是Gname用户在Gname网站上进行浏览网站、购买商品、使用服务、加入经销商体系等一切活动的身份标识。注册及使用Gname账号,须遵守《Gname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服务条款》及其他相关条款政策。
1.3Gname经销商:是指经Gname授权,从事经销行为、享受经销商专属权益的Gname注册用户。
1.4《管理规范》:是指由Gname制订的、用以规范经销商行为的《管理规范》及后续修订版本。
1.5与Gname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一)与Gname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二)与Gname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三)与Gname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生效日:用户成功开通经销商账户的当日。
1.7不可抗力: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使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已不可能。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下列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1)黑客攻击;2)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该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不包含在内;3)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之暂时性关闭,因该方之过错导致的管制除外;4)病毒侵袭、流性疫情。
1.8新加坡法律:任何新加坡现行及未来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约束力的政策。
1.9本协议所指之日为日历日,本协议所指之营业日系指新加坡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工作日。

2.陈述与保证
为开通Gname经销商账号,您知悉、承诺并保证:
2.1主体适格。您承诺并保证,您具有适用法律规定的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而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同时,您可全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基于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2 您保证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协议所计划之商业行为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新加坡法律规定、您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和ICANN政策规定。
2.3 您知悉同意,您的经销商账户不可转让和出售。
2.4 您作为经销商所进行的活动不得损害Gname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与其它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不得从事其它损害Gname利益的行为。您对所属平台用户及代理的返款不得高于Gname平台给用户及代理的返款,如有违反,一经发现,Gname有权随时解除协议,并关闭您的经销商账户,若因此给Gname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
2.5 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并按照本协议相互约束的条款开展合作。
2.6 接受Gname经销商体系的相关规范及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查、业务指导及培训、合规风控审核等。

3.服务费用及产品定价
3.1 您同意并认可Gname将在网站(WWW.GNAME.COM)的相关网页公示有关收费标准和缴费要求,并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和市场变化等原因,调整上述标准和要求;或者根据当时的市场状况及自身经营政策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服务收费标准、优惠与促销政策等。
3.2 若您对Gname提供的收费标准、费用结算事项的通知内容有异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Gname,并停止使用Gname提供的所有服务;否则,视为用户认可Gname提供的收费标准、费用结算等事项的通知内容,双方应按照Gname提供的收费标准、费用结算等事项的通知内容,进行相关费用的支付与结算等。您同意,因收费标准等事项的调整产生的任何纠纷,除法律明确规定外,Gname有免于诉讼或仲裁的权利。
3.3 您同意并认可严格按照Gname制订并公布的相关授权产品和服务的终端价格体系完成授权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和销售;同时,您可享受Gname制订并不时修订的经销商优惠政策。
3.4 您同意并认可Gname对上述收费标准、费用结算等政策保留解释的权利。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Gname的权利与义务
4.1.1Gname有责任保证域名服务产品和系统稳定性。
4.1.2Gname将向您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咨询、财务咨询及合规咨询等支持,以帮助您提升业务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4.1.3合作期限内,若Gname根据您签约时所留联系信息未能联系到您时,Gname有权对您的客户所提出的正常业务进行处理。
4.1.4对因Gname过错造成的损失,我们只向您承担责任,赔偿额度以该笔业务金额的总额计算。
4.1.5Gname有权监督您的经销商活动。您知悉,您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与客户建立法律协议关系并独立承担义务,Gname不与您的客户直接建立服务关系。对于因您与您的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您与客户自行解决,Gname不介入您与您的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也不对您的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其中,对于您超越本协议合作范围或滥用本协议项下权限而产生的纠纷,Gname保留追究您的违约责任及其他责任的权利。
4.1.6本协议有效期内或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您不得向与Gname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Gname业务、技术、产品价格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商业资料。
4.1.7Gname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监管要求、市场环境、经销商体系发展状况等因素,制定经销商管理规范等制度,并不定时对相关规范、制度做出相应的修改和调整。Gname依据上述规范及制度对您及您的账户进行管理和指导,并依据本协议及相关管理规范等内容对您的不当、违约等行为进行处理。若因您的不当、违约等行为导致Gname无法为您继续服务,Gname有权不退还您已支付的所有费用、不结算所有佣金等。
4.1.8Gname依据销售业绩和财务状况等情形,不时的对授权产品销售价格标准及佣金比例标准等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以Gname另行发布的通知为准。您对此表示理解并接受。

4.2您的权利与义务
4.2.1您应在Gname官网上注册账号,并登记真实、有效、准确的信息。您的账号是您履行本协议以及在Gname进行业务管理和查询的重要凭证,应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并自行负责其账号和密码的安全。您理解并同意您账号的任何操作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您应据此承担相应结果和责任。
4.2.2您承诺并保证开通经销商账户及支持您的经营活动等所需资金来源均为合法收入所得。
4.2.3您对任何第三方做出的关于Gname服务的说明、宣传、承诺等均不得超出Gname网站上相关使用协议、规则关于自身服务的其他任何承诺、说明、宣传等,否则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4.2.4您可以“Gname授权经销商”的名义开展市场活动,您通过市场活动、广告宣传等各种方式开拓市场时有义务维护Gname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2.5您应遵守并执行Gname制定的经销商体系政策、其他业务规则及各项合规要求,不得违反新加坡及您所在国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等,不得侵犯Gname及客户的数据安全,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6 您知悉并同意若您的下属用户在使用Gname提供的服务时已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您将无法获得相应的提成返点;若您的下属用户未使用其他优惠政策,您的提成返点将不受影响。
4.2.7您依据本协议获得的Gname经销商资格开拓市场等权利不能对抗Gname单独就其产品服务合作给其他第三方授予的排他性合作授权。
4.2.8您应遵守并促使您的直接客户遵守所有适用的新加坡及您所在国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政策、主管部门要求等;不得利用Gname提供的资源和服务,制作、复制、上传、下载、储存、发布、传播,或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亦不得为他人发布违反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如因此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行业监管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则由您或其直接客户独立承担责任,与Gname无关。

5.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的有限许可
就根据本协议进行的经销商计划而言,Gname特此授予您全球非独家、不可转让的许可,以使用Gname 应用程序编程接口中包含的任何和所有软件,发明或其他知识产权. Gname API的目的是允许您使用自己的网站向自己的客户销售产品和服务。 对Gname 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的此类访问可能会受到Gname有时施加的合理安全限制。 该许可应在本协议终止时自动终止。

6. 知识产权与许可
对于包含与 API 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的所有计算机程序、文档和信息,您将仅用于本协议范围内执行之目的。您将不会反编译,反汇编或以其他方式对 API 进行反向工程操作,或者致使他人这样做。除非经我们特别授权,否则您将不会使用由 Gname 或其附属机构所拥有的任何版权、商标,服务标志或其他知识产权。本协议并未授予您任何许可权或任何版权、专利、商标、服务商标或其他专属权或许可权,除提供给您作为授权经销商的有限商标许可除外。

7. 保密条款
7.1 保密信息是指任何一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以书面,口头或通过检查有形物体直接或间接向另一方披露的任何信息,称为“机密”或“专有”信息。由披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买方联系信息,技术数据,营销计划,软件,源代码,商业机密,编程技术,排名技术,费用,利润,获客方法,竞争分析,人事信息,财务数据,关联公司相关信息和本协议的条款机密信息。双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公开口头,电子或书面形式的机密信息,并且将机密信息仅用于履行本协议的目的。除非该保密信息(i)自披露之时已经进入公有领域;(ii)从无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地获得;(iii)在从披露方获得之前,接收方已合法地知道并对使用或披露该等资料并无限制;(iv)根据法院命令或为遵守法律的规定而披露,但披露方应迅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
7.2 本协议的终止、撤销、解除不应影响本条约定的效力。

8.经销商管理特别规定
8.1法律规定、协议、政策和 ICANN 要求。您同意,在与客户和其他人的交易中遵守我们的隐私政策,并在您的经销商网站主页上发布与我们的隐私政策要求类似的隐私政策。您还应当展示 ICANN 注册人权利和义务,ICANN 注册服务商转让争议解决政策,以及我们可能不时提供的其他法律协议和政策。您还承认并同意,您应在您的网站上公布;并要求您的客户(在注册域名时)确认并同意,我们提供给您的域名注册和用户服务协议。您承认并同意,域名的注册和使用部分由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发布的规则和政策来管理。这些规则包括注册服务商将某些注册和交易信息保留三年的要求,并根据 ICANN 提出的任何审核要求向 ICANN 提供此类信息。
8.2欺诈交易与风控。如您出现欺诈或引导、协助客户欺诈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域名注册、管理、交易过程中的误导陈述或虚假陈述,资金来源不合法如盗刷信用卡等,Gname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本协议,终止合作,因此您的行为引起的任何政治责任及法律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8.3品牌维护。经销商须共同维护Gname品牌形象,不得在各渠道散布Gname及其关联公司的不利、负面信息,否则Gname有权终止与经销商的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解除本协议、关闭经销商账户。

9. 期限与终止
9.1 本协议自您接受本协议开通经销商账户服务功能之日起,至出现以下情形时止,(i)一方主体资格不存在或消亡;(ii)您的经销商活动违反本站其他服务协议、本协议及未来更新的补充协议;(iii)您违反新加坡法律法规或ICANN相关政策;(iv)违反其他适用管辖法律规定的情形。
9.2 本协议终止后,您不得再以“Gname授权经销商”名义从事任何市场活动,若Gname曾向您颁发相关授权证书及文件,您须交还所有原件,同时损毁所有复制文件。

10.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应受新加坡适用法律管辖,并根据新加坡适用法律进行解释和执行,无论其法律规定冲突与否,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必须遵从新加坡法院的专属管辖。

11.附则
11.1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未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
11.2 如果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判定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部分条款为非法的、无效的或无法执行的,则其余条款或部分条款不受影响,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仍然有效且可执行。
11.3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通知、要求、规则、政策等文件将会在Gname官网上进行公示,并在发布后的十五 (15) 天内视为您已知悉。有关告知函或违规通知将可能以站内信或电子邮箱的方式发送至您的账户或联系邮箱内。
11.4 本协议中之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影响本协议任何部分之涵义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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